商标注册请求是获得商标权力的第一步。
根据现行的商标法,商标注册根本实施自愿准则。
除了国家规定必须运用注册商标的极个别产品才实施强制注册,例如《烟草专卖法》强制注册烟草商标。
请求流程
1.按类请求
商标注册请求按类请求,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产品分类表,填写运用商标的产品类别和产品名称。
2.递送文件
请求人预备资料,委托商标代理安排,向商标局递送文件:
·委托书
·商标注册请求书
·承认表
·商标图样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有效证件复印件
3. 商标检查
国家商标局收件科——书式检查
国家商标局请求处——方式检查
国家商标局检查办——本质检查
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的请求人,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相似产品上,以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请求注册的:
依照请求在先准则,开始审定并布告请求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请求的,开始审定并布告运用在先的商标。
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许与他人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相似产品上现已注册的或许开始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局驳回请求,发放《驳回通知书》,不予布告。
4.商标布告
检查经过,商标初审布告。自开始审定的商标布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为贰言,有贰言则进入贰言程序。
5.颁布注册证
发放商标注册证。
商标查询——商标注册请求之前的必要预备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请求人在提出注册请求前,对请求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力商标有相同或近似的查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