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扼要阐明 注册商标的有用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用期满后需求持续运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刊出。

  二、处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托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处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处理。

  三、续展的书件格局

  续展的文件格局只要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四、处理申请的三个过程

  (一)预备申请书件

  1、依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个填写,且有必要是打字或许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托付商标代理组织处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托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处理的,申请书件预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承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托付商标代理组织处理的,由该商标代理组织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交纳续展规费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交纳规费2000元。假如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交纳500元的推迟费。

  假如是托付商标代理组织处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组织交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组织的预付款中扣除。

  五、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依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递方法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假如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则的,商标局将依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递方法书面通知申请人期限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依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递方法书面通知申请人。

  4、假如是申请人托付商标代理组织处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作任何书件来往,一切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组织。

  六、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而,一切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令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3年12月完结,假如今后发作变化,或许在处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招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招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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