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明驳回理由,决定应对策略。
从目前的审查周期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商标申请后5至6个月左右确定该商标是否符合规定。如为初步审批公告,则以《商标驳回通知书》的形式通知驳回。收到驳回通知后的第一项任务是了解商标被驳回的原因:
(1) 需要核实与商标法绝对理由条款有关的情况是否存在;
(2) (一)被引商标的具体情况和需要根据商标法有关理由规定予以核实的商标申请;
(3) 关于《商标法》的其他规定,如“营业执照含有商标代理,除提供法律服务外,不能申请注册商标”等。,
因此,有必要通过具体的验证结果和认知来验证是否涉及案件,并确定拒绝通知的应对策略。
 
2、认同驳回理由或不再争取,如何处置?
商标被宣告无效,申请人无须处理。
商标申请人同意驳回通知或者认为不需要继续进行商标申请的争取,则该商标因拒绝和属性无效,也不需要其他处理拒绝通知。
本案涉及的商标申请被部分驳回的,被驳回部分未采取驳回复审程序的,项目的初步审批公告部分继续按原程序进入初步审查公告程序。
 
3、对驳回理由不服,怎么办?
提起驳回复审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申请被驳回或者不予公布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当事人了解拒绝的具体原因,认为不能成立拒绝理由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央部署机构改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行使立案审查驳回、索赔驳回理由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提交证据材料,申请商标涉及初步核准的决定通知。
 
4、决定复审,复审申请书怎么写?
结合具体驳回理由展开针对性复审。
驳回复审应当根据驳回通知书上的具体驳回理由进行,并根据具体情况写出具体复审理由,妥善提交证据。例如,被驳回的理由是所申请的商标与他人的在先注册或者在先预审公告在类似商品上构成类似商标的,应当对所涉商标指定的商品是否构成相似或者商标是否构成相似进行审查。当驳回理由是所申请的商标直接代表商品的功能性使用时,有必要将所申请的商标与商品的指定功能性使用逐一进行具体比较,以表明并非如此等等。
复审是对《商标法》具体规定的理解和对具体工作中商标体现融合的理解,在分析驳回原因的基础上还将涉及到对商标信息涉及的特殊情况的全面检查,本案回去后,为了提高复审通过率,采取了必要的措施等细节,作为一项专业工作,确定了商标未来的发展方向,建议由专业商标律师执行。
 
5、驳回复审交上去多久才能有结果?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决定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于2019年上半年由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平均在7个月的试用期内被驳回的商标复审,是指因被驳回的官方收到的复审时间将在所涉商标作出决定的后六个月左右,鉴定结果将以《驳回复审决定书》的形式出具。
 
复制成功
微信号:65488684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