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 韩国的对物品的外观用外观设计登记来保护。韩国的外观设计法采用登记主义和先申请主义,如果想在韩国收到外观设计保护, 必须向韩国特许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韩国外观设计称为“意匠”,为便于理解我们继续使用中国的外观设计这一措辞。
- 韩国外观设计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把物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结合,通过视觉产生美感的新设计。
- 外观设计申请之后,韩国特许厅对其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扩大的先申请主义等授权腰间进行全部审查之后决定授权与否 (外观设计审查登记制度),但对一些特定物品进行无审查登记制度。
- 对施行实质审查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其进行公布,并按照审查员的登记决定公告其专利。
- 但是,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专利的时候请求对其专利施行秘密保护(秘密外观设计),期限为从登记之日起3年内。
- 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生于授权登记,截止于登记之日起15年。
二、授权要件
- 外观设计,是指把物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结合,通过视觉产生美感的新设计。
- 判断时期:以申请时为准。
三、专利权的效力
- 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专利拥有独占的实施权,也有权允许他人使用。
- 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人,可以排斥无正当使用权的第三者的无端使用,第三者无端使用其专利构成侵权。
- 专利权人(独占实施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向韩国特许厅要求对其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权力范围确认审判。
- 权利范围确认审判相当于中国的外观设计检索报告 ,在韩国针对发明、外观设计、外观设计,都可以向韩国特许厅提出权利范围确认审判。
- 对于第三者以营利为目的,无端使用其专利构成侵权的,专利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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