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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类 照明洁具、冷热设备、消毒净化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注释】

本类尤其包括: ——空气调节装置; ——电或非电的暖床器,暖水袋,长柄暖床炉; ——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 ——电水壶; ——电烹调用具; ——电热服装。 本类尤其不包括: ——制造蒸汽的装置(机器部件(第七类)。

群组信息

【1111】小型取暖器
(一)

暖足器(电或非电的)110087,电暖脚套110088,电暖器110137,炉子(取暖器具)110143,便携式取暖器110280,非医用电加热垫110296,热水袋110302,暖床器110304,非医用电热毯110305,长柄暖床炉110306,电热地毯110310,怀炉C110033,电热窗帘C110034,电热袜110345,电热服装C110060,电热马甲C110061,电热手套C110062,电热靴C110063

(九十九)

煤气炉(家用取暖器),油炉(家用取暖器),储热型取暖器,非医用电热垫,卤素取暖器,浴室取暖器

备注

1.本类似群各部分之间商品不类似; 2.本类似群第(一)部分的灯,照明器械及装置与第(二)部分商品以及1103商品类似; 3.本类似群第(二)部分商品与第(一)部分的灯、照明器械及装置,1211运载工具转向信号装置、运载工具防眩光装置、运载工具遮光装置类似,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1202车辆转向信号灯,车辆转向信号装置、车辆防眩光装置、车辆遮光装置交叉检索: 4.本类似群第(三)部分商品与1003医用紫外线灯,医用紫外线杀菌灯类似。